目前提出的危險因素(易患因素)很多,分類也不完全相同,但多數學者認為高血壓、吸煙和高脂血症是三項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次要因素包括肥胖、缺乏體力活動、糖尿病、家族史、精神過度緊張、A型性格等。
現已證實冠心病發病確有遺傳因素影響,如家庭一統親用(父母或兄弟姐抹)有冠心病,那麼他(她)們的冠心病危險性就增加。危毆性增加的程度可以不同,有的高達無家庭遺傳者的5倍。一級親屑在55歲以前思冠心病的人其危險性最高。
家庭遺傳除遺傳因家外,還包括家庭的生活環境和教育水平影響,例如飲食習慣、生活行為、體力活動愛好等。弗雷明漢研究的多因震(年齡、性別、收紹壓、總膽固酵、葡萄糟耐員、體重和其他危險因素)分析證明父親死於冠心病仍是男性的獨立危險因素;女性可能因為經期的冠心病發病率很低,家庭遺傳不是獨立危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