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以抗癌藥物行聯合治療(化療)。初始(誘導)化療需住院3至6周,然而後續的化療可以門診病人的形式給予治療,如果淋巴細胞計數極低則需行隔離治療以避免接觸感染病原體。
急性淋巴性白血病l2化療由3至8種有代表性的藥物的聯合治療構成,這些藥物包括:強的松、長春新鹼、甲氨喋呤、,6-巯基嘌呤和環磷酰胺。有時有必要給予血液制品(如濃縮紅細胞、血小板)支持治療以糾正貧血和低血小板計數。發生任何繼發感染的患者需接受抗生素治療。
病情緩解之後,針對脊柱給予化療或放療以處理可能侵襲入脊髓液的任何白血病細胞。
後續治療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復發,急性淋巴性白血病l2給予持續時間為一年的化療。對復發病例或其它治療無效的病例,其治療選擇是在高劑量化療後行骨髓移植。
(實習編輯:黃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