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包炎的診斷標准具體如下:
1.主要依據 (1)出現心包摩擦音。 (2)心包穿刺證實有心包積液。 2.次要依據 (1)有心前區疼痛、呼吸困難、發熱等症狀。 (2)出現呼吸困難、心動過速、頸靜脈怒張、奇脈、心尖搏動消失、心音低遠、肝大等急性心包填塞症狀。
(3)x線檢查心影大旦燒瓶狀、心尖搏動減弱或消失。
(4)心電圖出現S—T段普退拾高,T波低平、例置。
(5)超聲心動回顯示心包勝有狡性暗區。
判定:凡具有主要依據中1項或次要依據中3項者均確診為急性心包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