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危象,是一種有高度危險性的心血管急危重症,須立即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凡高血壓患者一旦出現血壓急驟升高且伴有心,腦,腎等重要器官功能障礙者應即刻到醫院就診,接受專科治療,防止嚴重並發症的發生。
高血壓危象治療 1。應盡快使血壓下降。 2。根據病情選擇用藥 以適宜的速度達到降壓目的。硝普鈉數秒鐘起作用,低壓唑數分鐘起作用,利血平、甲基多巴、長壓定數小時起作用。其中以硝普鈉最為理想,無條件用硝普鈉時,可靜注低壓唑,如病情不十分緊急,可肌注利血平。 3。監護。
4。防治腦水腫。
5。抗心衰。
6。合並氮質血症者
應予血液透析治療。
7。惡性高血壓
往往迅速發生高血壓危象,必須積極治療,根據臨床症狀的輕重決定降壓速度。病情危急的惡性高血壓,舒張壓高於20kPa(150mmHg),需數小時內下降,而處在惡性高血壓早期,病情尚不十分危急,血壓可在數天內下降,可口服或間斷靜脈給藥。